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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21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泛海公益基金会
  2.安利公益基金会
  3.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4.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
  5.亨通慈善基金会
  6.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