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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12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2011年第19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了评审。现将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第三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7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附表: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三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