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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17日 09时22分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关于提高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3〕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4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小麦播种在即,各地要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