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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系统频发职务犯罪案 官商不分是腐败之源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04日   来源:检察日报

  广播电视既是党和政府宣传政策的重要阵地,又是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集文化、教育、娱乐为一体的重要媒介。听广播看电视已成为当今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近几年来,广电系统的职务犯罪屡有发生。仅以四川省资阳市为例,该市检察机关自2003年以来已查办职务罪案13人。

  本应是“一方净土”的广播电视系统为何职务罪案频发?在上述立案查办的13人中,有2名“一把手”,其余多是副局长、财务科长。“一把手”带头违法犯罪,表明单位“头号权力”异化,会产生严重的不良示范作用;同时也说明了该单位管理相对失控、混乱,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可能。除此之外,还有三点原因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原因之一 ——政企不分,官商一体。从目前的管理和经营体制看,广播电视资源基本上属于垄断性资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2001年发布通知,严禁私人资本(包括内部职工资本)经营广播电视业务。但一些广播电视局仍违规设立由国家控股、职工入股的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并采取局、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政企不分、官商一体”运行模式,从而产生了非法利益格局的“怪胎”。目的就是将原由广电局收取的收视费、有线电视安装维护费等预算外财政收入项目转化为公司收入,再想方设法化公共利益为单位小团体和个人利益。

  原因之二 ——擅设金库,逃避监督。一些广播电视局尤其是采取“政企不分、官商一体”运行模式的单位,在将预算外财政收入转化为公司收入后,使财政监督力度大大弱化;又在此基础上打着为职工谋利益的旗号,擅自设立“小金库”,进一步逃避财务监督。“一把手”和财务主管直接经管“小金库”资金,形成了没有监督的“暗箱”,从而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如该市所属简阳市广电局违规设立政企一体化的公司后,在两年半内将700余万元收入流入“小金库”,然后经局(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以奖金、补贴、津贴等名义私分达336万余元。

  原因之三 ——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在一些单位,群众对领导的违规违法行为早有察觉,并直接或间接进行反映,但“一把手”根本没把这些反映当回事,仍然我行我素,反而以“阻挠改革”、“给组织出难题”等为由打击提意见的职工,其他领导则明哲保身,甚至丧失原则,合伙共谋私利。(陈珍建 伍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