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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协建言:为农牧民增收创造更多机会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07日   来源:新华网

  今年,青海省政协把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常委会专题议政的重要内容,组织部分委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并在6月22日召开的青海省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上进行专题议政……

  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整体素质

  针对农民工文化技能素质较低,严重制约转移就业输出量等问题。政协海东工委主任张振华认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是提高农牧民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步伐,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应探索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就业培训基地和各级职校为“龙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培训格局;要按照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定向输出,提高素质和信誉,达到“走得出、留得住、干得好、能致富”的目的。

  加强基地建设 建立服务体系

  针对农村劳动力市场发展缓慢,政府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与管理,致使农牧区劳动力无序流动多,有序流动少的问题,农工党省委主委锁贺祥建议:在我省乡镇政府设立农民工就业指导中心,并与县、市、省的劳动部门和人才市场联网,建立为农民工服务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为外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服务保障。

  青海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副主委黄梓平认为:应加大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预测,减少农民工的盲目流动。

  青海省政协常委昂毛建议:利用信息网络资源,搭建上下贯通、左右相连、四通八达的信息平台,运用现代化手段,获取用工信息,开展输出输入工作。

  张振华提出:加强劳动技能鉴定工作,实行“培训、输送、跟踪”一体化服务模式,拉长服务链,建立跟踪服务档案,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省内输出为主向省外输出为主转变,无技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盲目自发型向有序组织型转变,从源头上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形成一体化的转移培训模式。

  培育“龙头”企业 增加就业岗位

  农牧业产业化是解决农牧区剩余劳动力问题的根本途径。针对我省农牧业产业化规模和实力不强的问题,省政协常委张才骏认为: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步伐,一是要不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的发展,促使其不断做大做强,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覆盖率,进一步扩大辐射范围,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按照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大中小并举的原则,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在农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培育和扶持一批市、县级龙头企业,以特色产业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三是培育和扶持农牧业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农牧业示范园等方式培育和扶持农牧业科技型企业,在财政上支持,贷款上优先,税收上优惠,以促进农牧业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加快小城镇建设 吸纳劳动力就业

  小城镇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不仅是农牧区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地,也是发展民营经济的推动器,更是吸纳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对此,省工商联会长匡湧认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大批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催生新的、更多的民营经济实体。因此,在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要重视小城镇的发展,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其功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使民营经济依托小城镇发挥其吸纳劳动力和辐射周边的作用。

  优化转移环境 消除性别歧视

  针对部分用工企业在接受培训机会、就业层次、劳动报酬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歧视农民工特别是务工妇女的问题,昂毛提出:要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宣传,使农村妇女进一步了解转移就业政策,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提高依靠科技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创美好新生活的本领;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提高国策的知晓率,消除对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种种歧视;大力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一个服务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推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环境。

  挖掘农牧业潜力 扩大就业容量

  鉴于我省农牧业产业链短,农牧经济发展缓慢,依靠农牧业解决农牧民就业问题潜力十分有限的现实,省政协常委、九三省委副主委何玉成建议:通过发展设施农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延长农牧业产业链,挖掘农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和潜力,解决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和就业问题。发展设施农牧业和有机农牧业需要投入大量劳动力,是解决农牧区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发展必将带动加工业的发展,促进运输、销售业的兴旺,为广大农牧民创造更多的转移就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