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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规范行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12日   来源:中广播网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最近批评说,目前全国各级政府预算外收费高达5000亿,统计外的预算外收入至少3000亿元,两项相加超过8000亿元,而这些绝大部分来源于政府乱收费和乱罚款。

  周天勇认为,有关部门总是说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体户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实政府乱收费和乱罚款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源。他对《物权法》(草案)没有关于限制政府乱收费的规定感到遗憾,而《物权法》应当成为限制政府乱收费的最重要的法律。

  目前现实社会中,各级政府所征的税收和社保方面的各种缴费,再加上这8000亿元预算外的支出,国民经济的综合税费负担已经高达33%,企业和老百姓的负担非常沉重。   

  收费是国家通过公权收取公民财产的一种行为。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通过公权向公民收费,首先要得到公民的同意。国家可以通过提出收税方案,并由立法机构审查批准的方式,在合法的前提下,向公民收税和收费。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政府部门往往通过种种合法和不合法的途径,利用公权千方百计、巧立名目地设立各种收费项目,处于弱势一方的企业和老百姓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政府更不会在收费之前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这实际上是政府利用公权侵犯公民和法人财产的行为。

  国际上现代国家和政府的行政权力和利益相分离、执法与收费相分离,税外大量的收费和罚款都是不允许的。现代治理较好的国家,绝大多数用严格的预算来控制政府机构的不合理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于财政体制改革的滞后,加上没有建设现代财政税收制衡关系,导致由社会供养的机构和人员快速增长,地县乡靠乱收费和乱罚款维持运行,实际上成了吃饭和供养财政。在没有预算制衡约束的情况下,“吃皇粮”、“吃准皇粮”的机构和人员增长很快。政府各部门为了自己的利益,将许多收费和罚款进行了收支两条线改革,还实行超收奖励的机制,导致收费和罚款无序、过滥,加重了企业和老百姓的负担。

  现在许多地方形成恶性循环,吃财政人员的快速膨胀,就得更多的收费和罚款。乱收费和乱罚款后果一是抑制了社会创业,给扩大就业制造了障碍,二是收入支出不透明,容易滋生也腐败。

  8000亿元的行政收费是建设政治文明的一大障碍,制定法律来规范政府行政序列收费已是刻不容缓。(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