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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司长王远枝答记者问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6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10月25日,“首届东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投资与交流研讨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司长王远枝在回答记者关于政府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时说,国家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地区、各部门都出台了贯彻的配套措施。具体政策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八个方面:

  1.财政支持。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国家已经设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2.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3.创业扶持。在有关税收政策上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一定期限内减征、免征所得税,实行税收优惠。为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财税、融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4.鼓励中小企业根据国家利用外资政策,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创办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5.技术创新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要求开发新产品,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技术进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6.市场开拓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协作关系。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出口,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7.社会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8.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维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投资,及因投资取得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问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中小企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有权举报、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