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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建议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6日   来源:经济日报

    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说到经营发展上的瓶颈,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都要提到融资,相当多的企业把“贷不到款”列为“第一难”。

    为了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从1998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试点,目前已有各种类型的机构近300家,渐渐形成体系。但是,这些机构的运作目前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困难,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我认为:

    首先,要提高认识,客观评价,积极扶持。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近期的实际效果应作客观评价,积极促进其长远的发展。它的主要作用是一个“杠杆”,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银行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在担保的过程中必然会有风险,发生代偿也就不可避免,不能将是否发生代偿作为衡量其成败的标志。

    第二,要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引导资金使用。一方面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让它们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合其经营特点的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要引导中小企业担保基金集中使用,形成明显的规模经济,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用大规模担保费收入来补偿小事件发生的损失,保证担保基金的增值。

    第三,银行要和信用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目前,在我国的担保实践中,商业银行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普遍地自行制定了担保合同文本,担保责任包括贷款本息、罚息等,造成担保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风险和收益不对称。为了控制担保风险,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应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不应由担保机构全部承担。

    第四,要尽快组建有较强专业素质的队伍。目前在很多地方,信用担保机构的专业人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担保机构扩张和担保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关部门、大专院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应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工作,实施灵活高效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尽快建设一支具有较强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为发展担保业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五,要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尤其是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其要点在于:确保担保对象符合国家扶持的方向;明确出资和专业担保机构之间的责权利;建立监督和考核制度,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建立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有资信、业绩好的专业机构代理。同时,还必须改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外部运行环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登记制度,贷给谁,贷多少,要有科学根据。还有,应当积极成立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以分散地方担保公司的风险;同时,加强与保险机构的业务联合,鼓励保险机构积极介入,以完善担保机构的风险规避制度。

    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不仅仅是简单的资金问题,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涉及到地方财政、银行、税务等多个部门的配套工作,因此应积极推进这些配套的改革。(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