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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关系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来源:人民日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得到较好满足与协调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但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出现了“四个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利益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如“三农”问题、就业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等也日益突出。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些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下功夫。就业是民生之本。能否解决好就业问题,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是能否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的重要条件。扩大就业,首先应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企业等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和培训机制,形成促进就业的合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实现安居乐业的关键所在。应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制度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水平,使更多的居民享有日益充分的社会保障。理顺分配关系是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确保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应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注重社会公平,通过收入调节逐步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应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环节入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关系。根本利益是基础的、长远的,必须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应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实利益是眼前的、直接的,它同根本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既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要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应当看到,群众的现实利益中有的是合理的,也有的是不合理的。比如,为了经济的一时增长而损害生态环境是不可取的;用拼资源、拼能耗的办法来实现增长是难以持久的;少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不符合法律要求和道德规范的。因此,应认真分析群众的现实利益,分清其中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并作出正确的取舍。只有把根本利益与现实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确保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