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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加强公共安全 整治隐患不留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4日   来源:人民日报

    公共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去年年底,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究其原因,一是岁末年初,人流、物流急剧增多,超载、超员问题出现反弹,加上北方地区雪天路滑,增加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几率;二是一些地方的火灾隐患单位仍未整改到位,加上气候干燥,使冬季成为火灾的高发期;三是大型庆祝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大大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公共安全事故。

    为切实预防和遏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治安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日前,公安部向全国各省区市派出了31个督察组,按照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防发生爆炸泄漏污染事故、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要求,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工作。

    “发现问题不过夜,整治隐患不留情,督导工作不含糊。”派往各地的公安部督察组不仅发现了一些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而且发现了在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仅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而且通过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推动了整个行业、整个地区问题的解决。

    目前,公安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工作正在不断深入,就是要通过查问题、治隐患、堵漏洞、强作风,确保春节期间乃至今后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发挥好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力度;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要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发现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合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查漏补缺,规范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保障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强烈呼声,无论是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是正在紧锣密鼓起草中的《消防法》修订草案,还是公安部开展专项督察工作,都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不同侧面的体现。

    毫无疑问,如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就根本谈不到以人为本;如果重特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就根本谈不到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正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宗旨所在、使命所在。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安部正在开展的专项督察工作,将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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