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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从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7日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农村现有五保对象570多万人。1月26日,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正式发布,并将于3月1日施行。根据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将从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五保供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和未成年人教育的保障将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

    供养对象: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无人赡养的村民

    条例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根据条例,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供养内容:包括吃、穿、住、医、葬等方面

    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内容主要为:(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

    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供养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

    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由中央财政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

    供养形式: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

    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集中供养的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

    分散供养的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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