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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一五”期间仍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因为我国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在20世纪90年代实现的。到1990年、1991年的时候,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降到2.1、2.0。到20世纪末降到1.8。“十一五”时期面临着第四次生育高峰。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1962年以后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1987年以后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现在是第四次生育高峰。第四次生育高峰是由哪些因素组成的呢?

    第一,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将近1亿人,这1亿70年代出生的人,至今大部分是二十到三十岁,这部分人进入了生育旺盛期,就该结婚了,结婚就要生孩子,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个数量是为数不少的。 

    第二,80年代中期,中国的生育政策做了调整。1980年时我们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1984年到1987年,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中央对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农村允许生了一个女孩子的家庭再生一个孩子,这个生育政策的调整,所增加的相当一批人也已经进入生育年龄,他们也要结婚,也要生孩子,这也会增加一部分。

    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说第四次生育高峰是在低生育水平条件下的一个小的高峰,和前三次不一样。但是这次小的高峰,可能就像经济学家谈的“蝴蝶效应”。所以我们不要小看这次小高峰。既然来了,我们就要应对,所以低生育水平在小高峰到来的时候要稳得住,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无论如何不能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