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抓住‘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机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把工作重心转向满足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上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谈起“十一五”时期的发展规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很有信心。
着力加强四方面监管工作
到“十五”末,我国食品、医药工业年总产值已超过2.5万亿元,食品和医疗保健的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支出的最大部分,占消费总支出的40%以上。“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仍呈现出高风险的趋势。”邵明立说。
在食品安全方面,农产品的源头污染,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环节的不规范等,屡屡造成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药品安全方面,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不规范,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假劣药品问题突出,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可以说,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
邵明立说,“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这样的特殊商品,其生产经营必须置于科学、高效的监管之下,确保经济发展不以牺牲公共利益和群众健康为代价。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应着力解决好4个问题:
注重城乡及地区间监管工作的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村监督。“十一五”期间,要大力改善不发达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的执法条件,突出抓好农村监管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围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及时。
注重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技术监督。要不断提高我国食品药品标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以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合理适用、资源共享、分清责任的原则,建设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监管国际化趋势的技术支撑体系。
注重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着力加强监督执法。要从薄弱环节入手,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注重依法行政和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十一五”期间,要构建比较完备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要不断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目标量化保证百姓吃得更安全
“‘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个最大的目标就是要当好公众健康的保护者。”邵明立表示。
对于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邵明立说,要推进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建立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评估和“食品放心工程”评价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力争到2010年使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覆盖90%以上的县(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率达到8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提高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基本解决畜产品含“瘦肉精”的问题;遏制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中扩大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市场中的索证索票率,逐步建立政府有关部门间协同工作和联合执法制度。
“‘十一五’期间要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邵明立说,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防止药物滥用。建立覆盖全国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管部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50%以上的报告质量要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2级水平。扩大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的覆盖面,力争到“十一五”末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达到90%。
邵明立特别强调,要加强药品市场监督,“十一五”期间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要由现在的30%提高到80%,伪劣药品阳性检出率要从现在的5%—10%提高到30%—40%。与所承担的检验任务相适应,口岸药品检验所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100%,省级药检所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力争达到100%;地市药检所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由20%提高到80%;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归口产品的检验能力力争达到100%,全系统对进口新产品、国产高新技术产品及高风险产品的检验能力力争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