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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等剧目的立项审查制度不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周婷玉)根据即将实行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及中外合作制作的电视剧仍按原有的管理规定执行。

    凡以反映我党我国我军历史上重大事件,描写担任党和国家重要职务的党政军领导人及其亲属生平业绩,以历史正剧形式表现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为主要内容的电影、电视剧,均属于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剧。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有关负责人强调,“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只适用于一般题材电视剧的拍摄制作管理,电视动画片、重大题材及中外合拍片的管理不变。

    此外,办法还规定,拍摄制作备案中的非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剧目,如果内容涉及重大或敏感的政治、军事、外交、统战、宗教、民族、司法、公安、教育、名人等特殊题材,拍摄制作备案前须征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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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