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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把“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混为一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9日   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央行上调贷款利率仅仅针对房地产市场吗?如果把“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混为一谈,直接后果是难以合理地横向划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混用调控与监管手段,也无助于市场经济的规范与完善

    一个忙碌的长假刚过完,上班第一天看到的一个新闻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调整的幅度虽然不大,但信号相当明确,就是买房的成本正在逐步提高。

    其实,更准确地说,这是4月27日央行提高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连锁反应。不过,或许因为眼下正值房地产市场春潮涌动之际,因此不少人都把利率调整视为政府对楼市的宏观调控。而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跟进上调,则为这个判断提供了进一步的佐证。

    在笔者看来,这显然是对宏观调控的误读。

    应当看到,自从上月公布今年一季度经济数据后,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已变得不可避免。一季度的GDP比去年同期强劲增长10.2%,贷款猛增1.26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7.7%。几乎所有的重要宏观经济数据,包括工业生产增加值、进出口增长、贸易顺差等,都在支持“经济过热”的判断,而房地产的全线回暖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利率调整显然不会仅仅针对个别行业。不过,之所以使这么多人产生误解,主因是过去我们总是把“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混为一谈。

    经济上的宏观调控是什么?简而言之,就是对经济总量的控制,并通过这种对经济总量的控制来抚平经济周期的波动。一般来说,主要手段有利率、汇率、财政及税收政策等。但长期以来,国内宏观经济调控更多的是行业监管方面的微观动作,而真正的宏观调控工具使用较少。

    其实,不仅仅企业属于微观范畴,而且某一行业也属于微观范畴。在市场监管方面,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这三种手段都适用,而宏观调控则不同。

    如果说,行业监管强调的是有针对性,对有问题的地方对症下药;那么宏观调控要强调普遍性和一视同仁。以前宏观调控中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不能“一刀切”,其实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或许,应该在同一的市场和政策条件下,由企业作出自己不同的决策。

    宏观与微观不分、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不分源自计划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由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实施,而市场监管则由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如果将两者混淆,到来的问题是难以合理地横向划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混用调控与监管手段,也无助于市场经济的规范与完善。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宏观调控以上调贷款利率为起点。与2004年的上轮调控相比,无疑是使用了最基本的宏观调控手段,手法上也更柔性和灵活,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能保持在可控范围内,不像行政手段打压那样,容易产生大起大落的局面。因此,这或许是最合理的遏制经济过热的工具。

    至于房地产等可能存在局部过热的行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则需要在政府部门科学取证的前提下,视情况作出必要决策。但这显然不属宏观调控范畴。(高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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