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十五”时期,我国消防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目前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威胁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消防工作社会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大力发展以专职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有关监督、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把好消防安全监督关;各个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民要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实现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切实维护公民消防安全权益,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
建立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是消防工作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认真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立案销案等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郑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