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十分重视,要求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在与记者谈到这个话题时明确表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必须深刻认识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什么是执法效能?王众孚解释说,执法效能就是执法产生的有利作用,它是衡量执法水平和效果的标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无执法效能可言。所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到位是提高执法效能的基本要求之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最主要的要求是必须努力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尽职尽责维护市场秩序,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职权。其中最主要的执法依据是《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等法律以及有关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食品安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王众孚并不满足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效能不断提高、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已经取得的显著成绩。他强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继续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促进市场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他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工商机关正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对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的,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防止随意增设程序,故意拖延办理。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对市场重大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水平。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市场监管应急机制,确保市场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尽快控制事态发展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同时,大力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王众孚强调,规范执法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执法效能的基础和保障。为此,要规范执法主体,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严禁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组织行使执法权。今年要认真做好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的工作,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
要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实现行政执法程序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抓紧修订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力求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严谨。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纠正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的现象。要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行政许可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发照工作,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的范围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结果透明、责任落实。要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实现执收执罚制度化。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搭车收费、代收代扣等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记者 李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