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于9月5日正式发布,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22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土地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在线访谈。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保护农民利益新的规定,简单来说,第一,在征地过程当中,要求征地补偿必须达到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一个大的原则。现在对被征地农民来说,长远生计有保障的问题是最重要的,所以这次文件确定了这么一个基本原则,保证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就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9号文件,文件也明确了经费来源,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第二,要把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 确保足额及时支付。
第三,调整了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方向,要逐步加大用于三农的比重,比如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土地开发。同时, 还提高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这些也全部都要用于“三农”和基本农田建设。
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我们有试点,有的地方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还有的是通过留地安置,就是留出一块建设用地让农民经营。至于作价入股问题,一定要提醒一下是有风险的。2004年以来,在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上,我们始终形成了一个比较清醒的思路,就是让广大农民分享城市化的成果。过去城乡二元经济,农民受身份的限制,改革开放之后,农民身份限制解除了,进城打工只是第一步,以后工业化、城市化成果要逐步返回农民。过去有反映,从农民手里征地,地方政府高价拍卖,收益都用来解决城市的问题。现在我们有一条,你卖价高了可以,但是这部分要逐步扩大向农民倾斜,先把基础设施搞起来,也让农民享受。还要解决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