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副局长,国家测绘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日前提出《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请问,建设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目的是什么?
李维森: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是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是我国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推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应用开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保障。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是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旨在统筹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推动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基础平台,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记者:近年来,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为什么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在联合提出这个指导意见?
李维森: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促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应用开发,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为此,我国先后发过3个重要文件,即国办发[2001]53号《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4]34号《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在近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也强调,“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要求在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的同时,更好地为公众、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服务。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都曾多次对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做出指示。党和国家的指示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正不断丰富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但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统筹协调和监管力度不够,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比较严重;基础设施薄弱,信息资源自主保障能力不强;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利用不够;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信息服务社会化程度低,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加快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国家测绘局和国务院信息办公室特提出这个指导意见。这个意见的提出,标志着测绘和信息化两部门将联手打造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推进信息化建设。
记者:那么,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究竟包括哪些内容?
李维森: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及其采集、加工、分发、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和人力资源的总称,是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数据目录与交换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组织运行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等构成。其中,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也是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是宗旨,共建共享是关键,基础设施是支撑,政策法规标准是保障。
记者:这个指导意见对建设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李维森:一是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理清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概念与构成,提出框架建设及其应用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十一五”期间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统一各级测绘主管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地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及地理信息建设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的认识,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和应用服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二是明确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要以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为核心。这就明确了当前的重点任务,从而有力地推动中办和国办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调动全国测绘主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快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与整合,指导和规范相关工作。三是强调了统筹协调和共建共享。这就有利于理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应用服务所涉及的各部门、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逐步形成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四是突出了公共服务导向。这就有利于为政府部门、法人组织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快速增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