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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严格追究责任 官员才不敢装聋作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4月16日电(记者卜云彤、王学江)近日,两起行政问责事件引起公众关注:继广西“城乡清洁工程”中15位官员因为“扫地不力”而丢官后,由于在海口市复兴城D栋违法商业建筑事件中行政不作为,这个市的规划局局长等10人分别受到责令作出检查、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行政纪律处分。

    在人们的印象中,过去的行政问责制,多数集中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而广西、海南一些官员因“扫地不力”、建筑违法而被问责,说明行政问责制度正由重大事故向日常行政管理方面深入推进。这样一来,哪个官员、哪个单位再在事关自身行政管理责任的问题上推脱敷衍,装聋作哑,就要受到严肃的问责和惩罚。

    海口市复兴城违法建筑事件是一起典型的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行政不作为案件。据介绍,2005年这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2006年底开始,新的所有人违反规划擅自进行加建、改建并部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法建设面积达6962平方米。这个违建项目从动工到被发现,历时3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海口市城管、规划、建设部门,龙华区政府相关部门都没有发现案情。这一事件,暴露了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责任心不强、规章制度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这样的案件,不认真查处,违法建筑歪风就刹不住。

    形成健全有效的问责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的需要,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推行问责制的核心是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确实存在对群众合法要求置之不理、对本身职责范围内的事不作为的惰政倾向。作为人民政府,决不能容忍这种现象,对其中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当然,惩罚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倘若只有事后责任追究,缺乏事前预防等相关制度与之配合,就很难防患于未然,结果很可能是,干部处分了一批又一批,问题还会不断出现。所以,用好问责制,还应有相关的配套措施。要全面推行绩效管理,通过科学、客观的绩效考评,提高行政绩效,降低行政成本。同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明确规定行政问责的方式、内容、程序和尺度,由突击式的“问责风暴”转为常年问责,保证公共权力运行的公正、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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