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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3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长城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76号)已经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网民更好地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10月30日上午10时,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将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进一步做好长城保护工作"的问题进行在线访谈。

    童明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接受中国政府网的采访,也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正如主持人所讲,长城是中国最大的文化遗产,也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同时,长城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是世界最重要、最知名的文化遗产之一,在1987年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秦代以来,中国历朝历代都修筑和保护长城。

    1950年以后,长城的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在1961年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中就有像八达岭长城、居庸关、山海关、嘉峪关等重要的长城代表的关口和城墙。第二批到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也都有长城重要的相关遗址、关隘、烽燧,比如金山岭长城、慕田峪长城、玉门关等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城的保护工作。1984年9月,邓小平同志题词“爱我中华、修我长城”。长城保护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全民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长城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的批示,指导我们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使长城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成绩。无庸讳言,由于年代久远,分布地区广阔,及一些人认识上的不到位,长城仍然面临着较为严重的自然和人为破坏的威胁,有的地方比较严重。所以国务院近期颁布了《长城保护条例》,并且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这是国务院为一个具体的文化遗产发布的第一个专门的行政法规,是对长城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它为长城保护提供了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支持,对加强长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广大网民非常关心、关注长城的保护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参与长城的保护工作。长城保护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和支持,也需要网民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