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李亚莉、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将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医疗广告管理进行在线访谈。图为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介绍日本媒体在刊登医疗广告方面的规范化。(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将携带的刊有医疗广告的境外报纸展示给主持人和网民时谈到:
前段时间我去日本拿回来一个广告,把医疗机构印在一起,说明有哪些科,说明机构的名称、电话和应诊时间,没有看到别的。还有很多国家是不允许打医疗广告的。
我们的报纸也有名称、地址,但是说专治某病,有什么疗效,采用国际某先进技术,甚至听都没有听到过的一些技术,或者嫁接别人的照片,实际上我们在看这个医疗机构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它的后台并没有这些技术支撑。
很多国家在医疗广告方面是比较慎重的,为什么要慎重呢?很多医学信息实际上是需要医生在一些专业杂志和专业方面不断更新和学习的,而不能成为一种广告内容,对公众进行反复宣传。包括我们刚才讲的禁止那些内容,这些内容实际上是需要医生不断学习更新的,是需要针对不同病例作出判断,而不是包治百病。经过正确的诊断治疗以后,才能判断这样一个效果和将来的预后。基于这些认识,很多国家在谨慎的对待公众的医疗广告宣传问题。公众需要获得哪些医疗广告信息呢?这些信息实际上是医疗机构叫什么名称,在什么地方,具体应诊的时间,有哪些科目,床位状况是什么样子,运行机构的法人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