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是第一个实行全球性监测的传染性疾病。目前全世界已有80个国家110个网络监测实验室参与了全球流感监测网络。 中国的流感监测工作开始于1952年,1957年成立了国家流感中心,1981年恢复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流感监测网。多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流感防治工作,并将流感作为“十五”重大疾病进行控制,同时在人员及经费投入方面都给予了加强。
截止2005年底,我国流感监测网络已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63个、国家级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近200家。国家流感中心及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流感监测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专业人员得到了系统培训;中国流感监测在病毒分离、病毒鉴定、专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显著加强,分离的流感毒株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我国分离的流感毒株已先后多次被世界卫生组织选为全球流感疫苗推荐组份。
近年来,卫生部不断加强对全国流感监测工作的管理。2005年修订了全国流感监测方案,将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整合一体,使全国监测哨点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在5个计划单列市和各省农村增设了监测哨点。与此同时,建成了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实现了监测数据的实时、动态收集,监测结果的自动分析、反馈。
为加强全国流感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流感防治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近年来,卫生部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次举办全国流感监测技术培训班,对各省份国家级流感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专业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流感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监测、人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新技术、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
2004年10月,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20位具有流感防治和疾病控制现场工作经验的专家,成立了卫生部流感防治专家组,负责对全国流感监测与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
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地流感防治工作支持力度,补助各地流感和人禽流感监测。
为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地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2005年,卫生部根据近年来国际流感防治形势的变化及我国出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颁布了《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对我国流感疫苗接种的原则、接种人群、接种反应、接种实施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定。
及时发现和处理流感及暴发疫情对于及早作出大流行预警、控制疫情蔓延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2006年6月,卫生部制定下发《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调查处理指南(试行)》。目前,各地均已按照指南的要求,有序地开展暴发疫情监测和调查处理工作。
积极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2005年9月,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及应急预案》,作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之下的卫生部专项预案。该预案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及相关国家的经验,内容包括:组织指挥体系、监测、疫苗准备、抗病毒药物准备、医疗救治机构准备、人员技术准备以及经费和物资准备等。根据预案的要求,卫生部组建了由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组成的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在开展以监测工作为重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此外,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在参考此预案的基础上,也先后制定了本部门应对人类流感大流行的预案。
近年来,中国积极开展流感防治领域的国际合作。从2000年开始,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了流感监测合作项目,世界卫生组织对国家级监测机构及23个项目省的监测单位提供了经费和技术支持,促进了我国流感监测工作质量的提高。根据中美两国新签署的新发传染病合作协议,双方将应对流感大流行作为今后几年的优先合作领域之一,中国将积极与美方开展沟通协作,促进双方在流感防治领域的信息、技术和经验的交流与共享。
今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全国流感监测工作管理,全面提升我国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加强和规范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做好防治技术和物资储备,有效防止和控制可能到来的流感大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