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消防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面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时代要求,应如何加快消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2006年11月24日上午,公安部消防局党委书记、局长郭铁男少将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消防工作进行在线访谈。
[主持人]如果不服消防处罚决定,应当如何解决?
[郭铁男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和停产停业处罚,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消防部门申请举行听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天之内,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