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5月18日电(记者 王攀 李南玲)中国国家版权局与韩国文化观光部18日在深圳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签署协议,加强双方在文化和版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议规定,双方将在世界贸易组织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工作项目中互相协助。
中国国家版权局局长龙新民和韩国文化观光部部长金明坤代表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与大韩民国文化观光部交流合作协议》。双方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国和韩国同属亚洲国家,有着共同的文化和相似的历史背景,加强双方在文化和版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协议的签署意味着双方版权界将就此建立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版权合作与交流关系,并使双方的合作与交流制度化、经常化。
根据协议,中韩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两国保护及防止侵犯著作权领域的合作,并通过著作权产业的交流共同努力推动两国的文化产业,以及互相协调国际著作权事宜。双方还将在世界贸易组织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工作项目中互相协助,谋求两国共同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