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15时,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胡静林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2007年财政工作亮点和2008年预算安排特点和工作重点,权威解读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报告。
[网友 酸橘子]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请问2008年中央财政对支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有哪些具体政策?
[胡静林]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对于促进消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包括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都非常重要。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1亿元,增长24.2%。这些钱主要花在以下方面:一是提高低保标准。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50元,中央财政补助比例由1/3提高到7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2007年财政补助标准月人均提高3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一倍。
二是提高养老金水平。安排1263亿元,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100元的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予以适当支持。
三是支持促进就业。积极落实好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财税政策措施,努力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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