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15时,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节能减排 央企在行动”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按照《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国资委应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体系。网友chenning: 如何落实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作责任?对于完不成任务的企业,将如何处理?如何追究那些违反规定的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刘南昌]做好各项工作,关键就是要落实责任。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感觉到,存在一种普遍的现象,就是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一忙起来就忘掉了。这种情况导致很多工作落实不下去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在工作中感觉到的一个顽疾。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把责任落实下去。落实责任有几条要加以认真解决。
第一,首先是要落实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的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第一责任,国务院提出了“十一五”的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国资委就要把这些目标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企业。
第二,要落实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工作千头万绪,最重要的是要发挥组织、协调和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作为具体分管的负责人,要抓具体落实。要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企业的目标、企业的规划和各项具体措施抓好抓实。
第三,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因为节能减排是我们每一个企业人员、每一个公民切切实实的从自我做起去做工作。只有把从上到下这样一个节能链条构建起来,才能使节能体系延续,才能使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从国务院国资委的角度讲,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就是建立业绩考核制度。要将国务院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能,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下,通过业绩考核制度这种方式,督促中央企业去落实包括节能减排在内的一系列社会责任。我们与中央重点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凡是与国务院国资委签订这个责任状的企业就必须完成这个目标。很多人都关心,如果完不成怎么办?从国务院国资委角度讲,有几条具体措施。
比如,国务院国资委年度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挂钩,任期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挂钩,如果你完不成任务,我们作为一项否决指标,年度完不成,我们要扣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在评定等级方面会进行降级降分的情况处理。任期考核如果完不成任务,我们要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指标。那些对完成国家任务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方法得当的企业负责人,我相信他们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对那些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等企业,我们会有一系列的措施跟进。通过这些措施来保证节能目标能够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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