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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的新规定更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5月7日15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副司长胡德巧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王亚栋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央视网三网联合访谈,就“努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看的平淡]近几年来,我国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使许多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走上了就业的道路,广大网民十分希望这些使老百姓得到实惠的政策得到延续,如,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请问:《通知》对这些政策的规定有什么变化?会不会影响原政策的执行?

    [王亚栋]《通知》对原来的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这些政策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有变化,但是变化是朝着更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就业的方向变化。2005年,国务院36号文件制定的这些就业扶持政策不变,今年年底,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仍然可以申请享受这些扶持政策,一直到2011年。为了做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为了使原有的政策措施更加具有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我们现在对政策的内容、操作办法和扶持期限做了相应的调整。总的来讲,使扶持就业的力度更大了。比如小额担保贷款,原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2万块钱,为了更好地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我们把额度提高。贷款范围也有由原来的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和复转军人扩大到所有登记失业人员。

    比如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只要企业录用的,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灵活就业的,都仍然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又作出新的规定,就是离退休不到5年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相应的岗位补贴政策可以享受到退休为止,扶持的力度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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