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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正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就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5月8日15时,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曹子娟和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央视网三网联合访谈,就“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友“留一点愿望”问:促进就业工作需要财政投入,国家这几年对就业工作的投入情况怎么样?财政资金在支持就业方面都有哪些用途?2008年中央财政在促进就业方面有什么安排?请由司长就这方面的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由明春]:讲到就业补助资金的用途,应该说这个用途是比较广泛的,之所以用途这么多主要还是针对我们国家一个时期以来就业工作的形势以及就业工作的难点而实施的这些政策。在这里我也想跟大家多说一句,就是我们国家的就业形势现在来讲应该是比较严峻的,突出地表现在两方面的矛盾:一是总量上的矛盾;二是结构性的矛盾。所谓的总量矛盾就是劳动力供求总量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供大于求;所谓结构性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劳动力的素质还不适应岗位的需求。概括地讲我们面临的形势主要是有这两方面,也可以说是主要的两方面的矛盾。

    另外我们国家的就业方针三句话:一是劳动者自主择业;二是市场调节就业;三是政府促进就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扶持和促进就业。

    从财政补助资金的角度来看,财政补助资金是跟着政策来走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用途:一是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二是用于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包括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三是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些政策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的补贴以及特定就业政策的补贴等等。此外,就业资金还可以用于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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