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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咨询有多种方式 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15周年。为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2007年4月27日下午2时30分,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民]我们企业财务人员向专管员或税务局提出问题,但有时候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有的答复也只是口头上的,这样企业在遇到税务检查的时候可能出现处理意见与以前相关答复不一致的情况,请问税务局能否给出书面答复?

    [宋兰]目前纳税咨询的渠道应该是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非直接见面的方式咨询,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或直接询问税收管理员。一般情况下通过这些渠道纳税人的疑问应该能够得到有效解答。

    通过非见面方式可以节约时间,通过到办税服务厅咨询可以实现面对面交流,直接咨询税收管理员可以发挥税收管理员比较了解纳税人情况的优势。但是,这些咨询建议仅仅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各种情况而提出的参考意见。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纳税人自己最清楚,如果纳税人提问题的信息不够全面或者不完整、不真实可靠,那么税务机关的答复就难以明确和准确,所以税务机关的答复只能供纳税人参考。

    从这个意义上说,咨询行为是不导致法律后果的,不能替代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得出的结论,纳税咨询的建议也不能同等于税务检查的结论。目前,税务部门正在改进和完善纳税咨询辅导方式和内容,建立面向纳税人纳税咨询法规库、知识库,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培训。

    随着法规库、知识库的建立和健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咨询辅导载体的完善,纳税辅导的口径将逐步得到统一,咨询辅导的水平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