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0日15时,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振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骄子007]今年6月10日开始,北京市取消了交通协管员对违法停车"贴条"的权力,这与《决定》的要求是否一致?今后对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将如何处理?怎样保证行政执法机关更加规范地执法?
[赵振华]协管员是近几年来新出现的现象,有些地方因为行政执法人员的编制有限,但是任务又很艰巨,特别是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方面,有很多行政执法任务。但由于编制、经费方面的原因,正式的行政执法人员还是不足,因此很多地方聘请了一些协管员。这次北京取消交通协管员贴条的权力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协管员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力,没有处罚的权力,他不是正式的执法人员。在这个问题上,这次《决定》里针对这个问题特别强调,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于没有执法资格的要坚决清理。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通过继续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解决执法人员不足和靠收费养执法的问题。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决定》还规定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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