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4日15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巡视员武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心海百合]武司长,您好!《条例》的出台很让我们振奋,想问一个问题:《条例》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请问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将如何落实,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益处?
[武涌]能效测评,是指对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检测,并给出其所处水平的活动;能效标识,是指依据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息向社会或产权所有人明示的活动。《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落实,建设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通过设立专项科研项目,组织专家和科研单位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二是颁布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机构、运行体制、政策规范、保障措施等方面确保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落实;三是并通过在全国不同气候区域依托建筑科研院所,培育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机构,培养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能力;四是在18个省市试行建筑项目中开展建筑能测评标识,从具体工程项目的应用对测评标识制度进行试点。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属于当地的标志性的建筑,其能耗相对一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比较高,因此,对上述建筑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从社会公众的角度监督上述建筑的业主或使用者节约用能,另一方面也能够培养社会公众及相关主体的节能意识,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促使相关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推动建筑节能领域的技术进步。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