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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设机构体现精干设置的原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1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10月16日15时,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我很严肃]十七大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这一要求应该也适用于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上,请问这次“三定”中是怎样体现的?

    [黄文平]在机构设置方面,这次“三定”着重强调适应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优化结构,内部整合,精干设置。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有关司局随职责相应划转,并按照改革要求重新整合,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重大装备振兴和信息化、人力资源、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等方面的司局。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提出增设机构的,首先强调通过内部整合优化加以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适当予以考虑,具体把握三点:

    一是增加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应为重点业务司局,其所承担的工作符合职能转变的方向和要求;二是优先考虑增加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设机构;三是优先考虑增加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履行新职责需要的内设机构。比如,为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为国土资源部相应增设了1个司。再如,考虑到组织协调孤儿收养、孤老和孤残人员救助等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的任务加重,并且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民政部相应增设了2个司。又如,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应增设了1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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