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15时,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天要打雷]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是否有固定的修订时间?这次“三定”的修订是否是在一个特殊的背景下进行?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能否介绍下?
[黄文平]“三定”规定一般是在政府换届的时候来修订,大体是五年修订一次。但是在届中当某个部门新成立或者做比较大的调整的时候也会随时进行修订。比如安监局升格就是在上届政府届中时进行的,就要随之为安监总局修订“三定”。
这次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我们还注意了以下的几个原则,也就是网友所说的背景:一是坚持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到部门的“三定”规定中。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切实把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三定”后国务院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四是遵循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同时为以后改革创造条件。
点击进入访谈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