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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买到假冒伪劣种子应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时值春耕,农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良好社会氛围,2007年4月28日上午10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打假护农保春耕的相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民]古月老农: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作为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尤其是种子,因为种子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应注意哪些问题?有什么高招让我们买到放心种子?如果买到假冒种子,我们农民如何维权? 

    [刘凡]最近工商总局推行“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我们要求所有的种子经营者,销售出种子以后要做几件事:1、留一两斤种子,留样备查;2、注明种子从哪里来;3、注明种子卖到哪里去。工商部门把你的信息公告出去,由农民选择购买不购买你的种子。比如在河北、河南都开展了这项工作,我希望全国的各个省都能够把“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建立起来。 

    如果农民朋友买到的种子确实有问题,应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种子法规定,种子施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经过以下几个途径:

    第一,与种子经营者进行协商;

    第二,要求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第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