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7日15时,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东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不懂就问]在起草条例前,你们有没有考察过国外公共机构在节能方面有哪些做法?有哪些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
[王卫东]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一直比较关注国外这方面的类似政策,目前我们了解到像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他们均在20世纪70年代正式启动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在过去的近三十年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我可以在这里把美国的情况简要介绍一下:美国过去10年共颁布13项总统行政令和2份总统备忘录,对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职责、管理、采购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设立专门负责政府机构节能管理的能源部联邦能源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整个美国联邦政府的节能工作;二是明确联邦政府各主管节能机构,任命一助理部长或以上级别的主管官员,负责执行总统行政令,呈送总统的年度报告;三是成立部际能源政策委员会专门研究制定相关的能源使用政策;四是组建了专门的技术专家组,这个专家组由采购、法律、预算、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促进本机构拨款的使用,专门负责落实有关节能的具体措施,同时对节能绩效进行考核。
点击进入访谈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