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15时,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与网友在线交流。
[张健华]党中央、国务院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而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适应“三农”需要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覆盖面。我国农村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包括保险、证券、担保机构在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这些金融机构的网点深入乡村,较好的满足了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在存款、贷款、汇款和保险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涉农贷款规模。2007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61151亿元(包括粮棉油收购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和部分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2%,占GDP的比重为24.8%。
三,金融机构可持续性。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截至2007年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为13.4%,虽然总体水平仍然较高,但已经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别下降了9.0、6.2和3.2个百分点。同时,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利润总额为704.8亿元,同比增长104.8%,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别增加604.9亿、523.8亿和353.6亿元。
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2003年以来,我国主要农村金融机构的重组和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就。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得到优化,在不断扩大支农信贷投放的同时,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农行在试点中探索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有效途径,而其整体改制方案正在酝酿中。农发行的业务范围,由过去单一支持粮棉油购销储业务,逐步扩展到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在内的广泛领域。2007年年初成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除原有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外,还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包括农户联保、农户保证、商户联保和商户保证在内的四类小额贷款额业务。
五,制度建设。目前,鼓励资金回流农村并具有“正向激励”特征的农村金融监管框架已初步形成。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那些支农力度较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准入门槛、存款准备金率和税收政策等方面享有适当的优惠政策。中央银行在以专项票据置换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时,也建立了正向激励的票据对付规则。此外,利率市场化改革也为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创造了条件。在此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三类新型农村机构开始涌现。
六,基础服务和产品创新。中央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广泛开展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已在农村地区初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随着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难”问题的逐步解决,农村地区支付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中央银行推出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返乡携带现金问题。在农户缺乏传统担保物的背景下,以担保形式创新为主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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