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5日9时30分,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basketball12]近期,社会上对《反垄断法》的执法分工问题较为关注。请问: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如何分工的?三家执法会不会导致执法冲突和缺位问题?
[尚明]实际刚才我已经讲到了反垄断执法是由三家来执行,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涉及价格的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简单一句话就是涉及到价格垄断问题是由发改委管;工商总局是负责滥用市场地位以及禁止垄断协议的,是除了价格以外的东西。因为这两种垄断情况很大一部分是涉及价格的,还有其他,比如划分地域市场或者限制市场交易条件等等。商务部是负责经营者集中或者叫企业并购的。这三家的分工实际上在“国务院三定规定”中写得很清楚,不存在交叉的问题,但在实际执法中三家可能有一些共性或者需要协调、配合的问题。我想通过三家执法机构之间的磨合,也包括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应该不存在执法不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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