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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收原则上以购进机器设备和专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12月9日15时,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和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巡视员王继德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修订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条例 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操作时以什么为标准?是指购入机器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吗?

    [郑建新]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这些地区试点的时候我们是根据购进机器设备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开具时间进行操作的。目前,转型改革具体实施的操作性文件我们正在制定过程中,有关具体办法我们将在文件中明确。考虑到目前增值税采用的是“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转型改革实施办法需要与这一模式有所衔接,所以原则上我们还是要以购进机器设备和专用发票开具的具体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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