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日15时,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和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巡视员王继德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修订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条例 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中取消了哪些优惠政策?为什么取消这些政策?
[郑建新]我们这次取消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这两项政策是当时我们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当时我们是想鼓励利用外资,鼓励外国的机器设备进入我国后提升我国生产制造业的水平。现在之所以取消它是由于:一是免税范围过宽,不太利于我们自主创新和设备国产化以及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难免会对我国自主产品的开发激励不足;二是税收政策不公平,企业在操作上也比较繁琐,考虑到改革推行后企业购买的设备无论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原有的政策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那么原有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就没有了,因此我们就准备停止这两项政策。其他的相关政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两家正在进行清理,届时将统一对外公布。
[网友 liaoningys]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中提到的进口设备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有没有过渡措施?
[郑建新]刚才我也讲到了,此次取消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指《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这些政策是在生产型增值税背景下出台的,是为了鼓励利用外资、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我们在执行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就是刚才所讲到的免税范围过宽,不利于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二是内外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不一样,税负不公。转型改革后,企业购买的设备无论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都可以抵扣,因此以前的这项政策就应该停止。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是在生产型增值税和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转型改革实施后,这些设备都可以得到抵扣,因此,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应该相应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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