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15时,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副司长徐文兴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促进公路事业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刚才徐司长是从整体上给我们介绍了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12月5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很多人认为,燃油税费改革后,公路收费应当取消,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基本前提就是收费公路的存在,因此《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实施可能会受到影响。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徐文兴]《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收费公路的内容就一句话,“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都明确规定,二级公路的收费权不得转让。因此,正在酝酿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对《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实施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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