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王亚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什么叫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施行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有什么影响?
[王亚栋]组织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开展见习,对于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获得工作经验,增进他们与用人单位的相互了解,促进其尽快就业,具有积极意义。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2006年原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原国防科工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提出对离校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
目前,全国20多个省开展了此项工作,共有见习基地(主要是企业)近3000家,每年见习毕业生规模约12万人。《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见习制度,扩大见习规模,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毕业生参加见习。并进一步提出了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见习基地等要求。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作具体部署。各地也已经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开展就业见习活动。2009年,上海市拟把青年见习基地拓展到3000家,见习规模达到3万人。团中央计划建立5000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吸纳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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