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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采取六项监管措施保证动物疫苗质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0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4月8日15时,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大力发展畜牧业、做好动物疫病防控、促进农民增收”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明明白白你的心]现在给动物打的疫苗种类繁多,但是疫苗质量良莠不齐,某些疫苗使用后甚至会导致畜禽死亡,请问:农业部在保证动物疫苗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高鸿宾]科学研究证明,动物在注射疫苗产生有效免疫反应的同时,可能会有一些轻微的免疫应激反应,这些副反应一般视为正常范围的反应。但在个别情况下,由于疫苗污染了外源病原、接种方法不正确等原因,也存在一些超出正常范围的副反应,严重时可能会导致动物死亡,但发生率非常低。

    为保证动物疫苗质量,农业部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监管措施。一是实行驻厂监督制度。向定点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疫苗生产、检验及调拨工作进行现场全程监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进行飞行检查。农业部选派专家在事先不通知企业情况下,对定点企业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实施飞行检查。对违反者,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处罚措施。

    三是强化批签发管理。对企业生产的每批产品质量检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未经批签发的疫苗产品,不得销售。私自销售未经批签发的产品,一律按假兽药处理。

    四是粘贴防伪标签。为方便农牧民识别真假疫苗,规定定点企业生产的合格疫苗必须粘贴防伪标签。

    五是强化监督检验。从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分别抽取疫苗样品,由农业部指定技术检验部门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验,保证疫苗质量。

    六是严厉查处违法制售假劣疫苗行为。组织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严厉查处违法制售假劣疫苗行为,规范兽药市场秩序。2005年至2007年,农业部先后依法严肃查处了个别疫苗企业制售假劣疫苗案,取消了疫苗定点生产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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