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特殊教育是特定人群的教育过程 是全民教育组成部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5月14日15时,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关注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淘淘]今年的助残日主题是“关爱残疾孩子 发展特殊教育”,请问什么是特殊教育?他和国家推行的义务教育有什么区别?

    [程凯]这个问题恐怕是不少普通百姓不一定能完全在概念上分清的一个现象。应该说特殊教育是整个全民教育的一部分,而义务教育也是特殊教育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或者这样讲,特殊教育是针对特殊的学习对象或者有特殊困难的学习对象,通过特殊的教育手段,采取一些特殊的、必要的教育措施来实施的教育的过程。

    在我们国家特殊教育主要是特指对残疾人的教育,那么这个特殊教育也包括了他们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过程。只是说在1994年颁发的《残疾人教育条例》里面规定,盲、聋、智障,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孩子要通过特殊的教育学校、特殊的教育手段,包括他们的学习用具,有掌握特殊教育的特殊教育的教师,当然也包括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方法来实施教育的方法。或者说特殊教育是特定人群的一个教育过程,或者说是整个全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