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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识、组织和资金三方面保证校舍安全工程有效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15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相关政策措施”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这项工作,需要配合的部门会很多,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能协调好吗?能管到什么程度?能在多大层面上干预和影响?

    [杜柯伟]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办公室的职责充分发挥起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在也正在制定这项工程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都作出了比较具体明确的规定,比如说要对这项工程实施目标管理,实行倒计时管理,同时建立月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从下个月开始要对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另外,还有一整套监督检查的制度,比如说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建立了任务催办、督办制度,要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能够把这项工作按照要求及时落到实处,而且这项工作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已经在国务院的方案里头有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大概是四个方面。

    [主持人]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做,领导小组有什么办法去管?

    [杜柯伟]问责。

    [主持人]问到谁的头上去?

    [杜柯伟]从省级政府来讲,当然是省政府和省级主要领导。首先要明确责任,责任有这样几句话。省级人民政府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负总责,市县政府要对辖区内的校舍安全负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所以这项工程,如果某个地方出了问题,这个地方的政府领导是要负主要责任的,责任追究的主体也非常明确。

    [田祖荫]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我想可以分三个层次来讲。第一,认识上,认识上把它提高到一个什么高度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全党的事。5月8号,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时候,刘延东国务委员作了重要讲话,她提到,汶川地震以后,中央政治局的每个常委都到过灾区,先后有20多次,每次常委去灾区都要看学校。这实际上就给大家做一个示范,告诉大家,学校建设不是某一个人的事,也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是全党的事,是政府的职责,一定要有这个认识。

    第二,组织上。为了保证工程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刘延东国务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因此,不是教育部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几个部门的事,而是大家的事,我们要共同承担这个责任。

    第三,资金上。将来我们的资金安排,中央资金是以奖代补,干的好可能就多给你,干的不好可能就不给你或者采取别的方式,这也是一个杠杆、一种引导,通过认识上、组织上、资金上的调控,把这个工程实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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