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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树立健康消费理念 增强自我维护权益意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6月1日15时,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这次《食品安全法》还加大了处罚力度。现在有这样一种声音,而且是一些律师的观点,他们认为《食品安全法》还是走的行政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处罚为主要依据的传统老路,他们认为更有效的让食品安全起来的办法是鼓励诉讼,通过诉讼来遏制违法的冲动。

    [苏志]这个问题带有一些理论性,首先是跟我们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有关系。在我们国家发展的这个阶段,行政执法的作用非常重要。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社会,西方国家有长期的法治和诉讼的传统。老百姓长期在法制的氛围中间熏陶,所以他很懂法,知道怎么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国外的律师制度很发达,律师很专业,各种各样的专业化律师。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法制化加快了速度,但是客观来讲,从整个社会和全体消费者、公民的情况来看,如何用好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学会诉讼,这既需要一个过程,也是政府一直在鼓励的方向。但是不是现在就能马上达得到的。鼓励诉讼是对的,法院的门也是打开的,但是很多人不会主动提出诉讼,其中一个原因也因为诉讼成本比较高。 

    另外诉讼有一个特点,叫做民不告、官不究,这恰恰是行政执法的优势,行政执法是一种主动行为。特别是现在实行的问责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不主动去执法、去依法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那你是要受到追究的,通过这种主动的执法,跟市场转型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法规范社会和市场经济,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使我们老百姓、全体公民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逐渐提高。若干年以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增强并学会维权的技巧,主动诉讼机会增多,政府就可以慢慢往后退了,变成真正的服务型政府,但是在目前阶段,哪个政府管理力度稍微要松一点,哪个地方的乱七八糟、违法的事情就出来了。

    律师有这样的愿望是很好的,这说明中国法制的进步。比如《食品安全法》里规定,第三条是企业的责任,第四条才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责任。第五就是社会,社会的团体、组织,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在具体责任中间,首先讲的是企业责任,然后是社会,政府是监管,政府也不可能越俎代庖。但是在这个阶段,转型时期,是实在,政府是很辛苦的,承担着无限的责任,我们希望社会尽快成熟起来。

    [钟秀明]这个话题也提醒我们,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一种健康消费理念,增强自我维护权益的意识。这对于我们搞好食品安全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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