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3日15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促进扩大内需 贯彻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狗熊掰西瓜]一些回收的质量较好的“废旧家电”,是否可作为二手产品使用,而不拆解处理?
[李新民]在制定政策之前,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这次文件正式出台以后,在文件实施方案的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次家电以旧换新,实际上是针对消费者废弃家电并且购买新家电的情况。就是这次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中消费者废弃的旧家电,一律送交拆解。我理解就是你自己废弃的家电,哪怕它有一定的使用功能,但是走这个政策路子,一定要送去拆解。如果消费者认为,他是选择将旧家电作为二手产品销售而不是废弃,则不属于本次政策的调整范围,也就不能享受“以旧换新”的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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