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居民医疗保险推出后有1900多万困难群众得到补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2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8月20日15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那对于老百姓来说,一方面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保障,另一方面,如果他享受了医疗保险之外还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用的时候还可以享受到救助。那现在享受医疗保险的情况怎么样呢?大概有多少人获得了医疗救助呢?具体的实行情况怎么样呢?

    [米勇生]2003、2005年分别建立农村、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对大量困难群众给予了帮助。以2008年为例,全国共救助5787万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466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救助1126万人次;支出资金72.2亿元,其中用于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8亿元,民政部门直接救助59.4亿元。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给数千万身处贫病交加困境的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他们的关爱,逐渐成为保障他们基本医疗需求的长效机制。我想随着这项制度的进一步的完善和保险、新农合的进一步衔接以及中央和地方资金投入的进一步增加,我们对困难群众的帮助力度也会进一步加大,我们期待着能够最大限度地缓解困难群众在就医看病上的问题。

    [陈金甫]这次居民医疗保险推出以后所有试点城市共有1900多万困难群众得到补偿,这次制度推行中我们和财政、民政的一个共同的工作指导思想是困难群众优先进医疗保险。 

    [主持人]那困难群众以前进入不到医疗保险的有没有统计?

    [陈金甫]以前基本上非从业人员都没有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2007年开始试点,今年全面推开,政府出资对困难人群给予追加补助。

    [主持人]就是说以前都是职工的?

    [陈金甫]对,以前都是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过程中中央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参保的问题,所以从一开始我们跟民政、财政就把医疗救助跟医疗保险的衔接问题在制度中做了规定,一般群众的补助基本上不低于40块钱,当然,同时对困难群众还要追加补助。今年调整到了80块钱,明年要增加到120块钱。

    所以从一开始就把它考虑进去了,所以居民医疗保险的推出和以前制度最大的不同就是困难群众是率先进入医疗保险的,这就解决了一个衔接上的问题。困难群众比例在整个缴费比例中超过了80%,一般人员是个人支付和政府补助一半一半,困难群众医疗支付中基本上政府补助占了80%,有的甚至还不用,直接进入了低保系统直接参保了。    

    >>>>>>>>点击进入访谈页面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