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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有关负责人谈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外界对这项业务非常期待”
――中行有关负责人谈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刘诗平、白洁纯、李芳芳)中国银行5日宣布,中行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将于6日诞生,届时中行上海市分行将收到中银香港汇来的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款项,收款企业为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由其在香港的商业伙伴汇出。

    备受关注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即将进入实质运作阶段。中行有关负责人说,内地与香港两地完成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增长,同时有助于银行开拓贸易金融业务。

    “外界对这项业务非常期待,几个月前就有境内外企业前来咨询,国外一些代理行也在询问。为何企业这么关注?因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财务成本,估算企业预期收益;相比于可兑换货币结算,有利于精简流程环节,简化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没有外汇收入的企业减少外汇兑换损失;有利于降低选择人民币融资产品时的衍生费用。”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中行取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银行资格,有利于中行拓展在跨境贸易中有人民币需求的客户、增进银企关系。“中行将充分发挥自身国际结算业务优势,努力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渠道”。

    这位负责人说,中行上海市分行还将与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泰国盘谷银行等11家海外代理行签署《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目前签订协议的代理行基本上在亚洲地区,是一些大的银行,预计在未来人民币结算上会有很好的需求。我们还在与美欧一些银行谈,得到的信息非常积极,虽然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目前还有一些障碍,但趋势很好。”

    关于下一步中行在人民币结算方面的安排,这位负责人说,中行将根据相关政策,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人民币对周边国家货币的报价、平仓机制;针对市场的客户需求的变化,积极研发和推广人民币结算金融产品;继续发挥我行在贸易金融领域的产品、技术和品牌优势。

    中行是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曾长期承办与许多国家的双边贸易(外汇)人民币计价结算。据悉,中行已确定以贸易金融为战略目标,力图打造出全球一流的贸易金融银行。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其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目前,依法注册成立并获得进出口资格的企业,经试点地区政府推荐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委确认后,可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目前试点企业的名单尚未公布,中行专家预计初期可能有数百家。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第三条 国务院批准试点地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适用本办法。

人民银行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答问

    1、问:当前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随着我国与东盟国家及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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