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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降低了企业开展跨境贸易的成本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2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8月24日15时,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商务部财务司副司长徐加爱、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和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装箱要民]我是广西的藤编出口小企业,我们普遍担心今后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后会增加结算手续和延长结算时间,增加企业的费用和时间成本。有关部门如何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变得快捷简便?

    [李波]这个问题刚才我已经提到了,其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不但没有增加企业的成本,应该说还是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刚才海关总署的李司长和税务总局的王司长都提到在通关上更便捷,在退税上不用提供核销单,对企业而言是简化了一些手续,不仅如此我们还提供了一系列的便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核销,也不纳入外债指标管理,但是它享受和外汇结算同样的退税便利和政策。将来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同时,人民币的出口收入可以留存境外,这些都是便利于企业的措施。

    总体来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没有增加企业的困难,而且降低了企业开展跨境贸易的成本。现阶段可能是因为刚刚开始,有些企业对具体的政策和制度还不太熟悉,可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误解。但是我相信随着试点的推广,加上我们对试点管理办法的进一步宣传,更多的企业会看到我们这个制度更便利企业、便利对外贸易的开展。

    [郑建新]以前做这个贸易要买汇,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现在直接就是人民币了,不用再买汇,降低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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